資料處理中
*** 試辦階段,僅限「個人帳戶」申請 ***退款申請注意事項 : (請申請人務必先詳閱後再開始申請)一、本線上退款申請作業僅限有台幣活存帳戶之退款申請人申請辦理。退款申請人是指公文上之受文者或重複繳納罰鍰之車主,無活存帳戶或非退款申請人者,請改以其他方式辦理退款。二、作業耗時約為20個工作天,請退款申請人於20個工作天後再行確認,若未能接獲處理情形,請電洽申請機關再行確認。彰化監理站 (04)7867161分機403;南投監理站 (049)2350923分機400;埔里分站 (049)2980404分機410三、申請人於辦理案件申請時,須詳填聯絡電話等申請資料,以利資料處理。四、利用「線上退款匯款申請服務」網路申請服務,申請人如不依規定於10日內補足申請案件所需證明文件,受理機關得退回該申請案。五、申請人用「線上退款匯款申請服務」網路申請內容之傳訊,如經不可抗拒之外力(如斷電、斷線、網路傳輸壅塞等)干擾而導致傳送時間延遲,甚或無法接收、傳送致影響申請人權益時,受理機關不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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