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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歲駕駛人體檢、認知測驗後換照,安全上路GO! GO! GO!

  • 公告期限:109-10-31 08:57
分類宣導活動
公告日期109-05-15 08:57
公告單位臺中區監理所-豐原監理站-第五股
內容豐原監理站為加強用路人安全,減少高齡駕駛人違規肇事風險,配合公路總局自民國106年7月起實施之高齡駕駛人定期換照制度,每月電腦挑檔寄出即將滿75歲之汽機車駕駛人換照通知,溫馨提醒法律規定應換照之駕駛人即時換照,以免誤觸法規而不自知。
豐原監理站站長許國良提醒目前法律規定於民國31年7月1日以後滿75歲之駕駛人如仍有開(騎)車的需求,請於收到高齡換照通知單後,先行前往提供高齡換照體檢、認知測驗之合格醫療院(所)進行檢驗,通過體格檢查及認知功能測驗後,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體檢表、1吋相片2張(最近兩年內拍攝且與體檢照片相同)至當地之監理所(站)即可換照,換照規費1張50元;如無開(騎)車的需求或檢驗未通過者,可至當地之監理所(站)填寫駕駛執照自願繳回註銷申請書,辦理註銷事宜。
有關提供高齡換照體檢與認知功能檢驗之醫療院(所)請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s://www.thb.gov.tw/)查詢。溫馨提醒,體檢前,請先向醫療院(所)電話預約;若是居住於外(縣)市者,可於當地醫療院(所)辦理高齡換照體檢後至當地監理所(站)辦理換照,如有疑問,歡迎洽詢當地監理所(站)。
豐原監理站站長許國良再次提醒,現行法律規定應辦理75歲高齡換照之駕駛人,若未辦理換照,將於年滿78歲生日那天過期,持過期駕照行駛於路上遭警察攔檢,將處1,800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駕駛,請儘速於期限內辦理換照或繳回註銷。
承辦單位:豐原監理站 聯絡人:楊永川
聯絡電話:04-2527-4229分機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