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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繳費避群聚 汽燃費繳納期限延至8月31日

  • 公告期限:110-07-30 17:01
分類訊息公告
公告日期110-06-30 17:01
公告單位臺中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110年自用汽機車汽燃費自7月1日起開徵,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仍持續嚴峻,降低群聚風險,本(110)年自用汽機車汽燃費繳納期限,由原110年7月31日,展延至8月31日。
臺中區監理所所長魏武盛表示,中彰投地區307萬餘張汽機車燃料費繳納通知書已於6月底前完成寄發,為降低群聚感染風險,車主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以及利用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街口支付、蝦皮、元大銀行等App、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繳納,上述管道使用金融帳戶繳納者,無需支付代收手續費,但使用信用卡支付者,請先洽詢各發卡行庫相關手續費金額,儘量避免持紙本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費。
所長魏武盛特別提醒,原已寄發之汽燃費繳款通知書所載繳納期限為7月31日,將自動展延至8月31日。防疫期間為減少群聚,請車主多利用網路或電話線上繳納汽燃費,或申辦汽燃費約定扣款或電子繳款單,省時便利又安心,又可避免遺忘繳費受罰。
承辦單位:企劃及裁罰科
聯絡人:陳芊羽科長
聯絡電話:04-26912011分機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