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載入中

資料處理中

自用汽機車燃料費開徵 繳納期限至7月31日

  • 公告期限:109-07-24 16:51
分類訊息公告
公告日期109-06-24 16:51
公告單位臺中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109年自用汽機車燃料費將於7月開徵,臺中區監理所已於6月下旬陸續寄出中彰投地區308萬餘張汽燃費繳納通知書,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籲請車輛所有人按時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臺中區監理所所長魏武盛表示,監理機關提供多元汽燃費繳納管道,除持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等臨櫃繳納外,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或電話語音(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進行線上或轉帳繳納,若車主沒有收到汽燃費繳納通知書,亦可利用四大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車主證號即時查詢、補單與繳納一次完成。
為推動環保e化愛地球,魏武盛鼓勵民眾申辦汽燃費約定扣款或電子繳款單,避免遺忘漏繳,輕鬆又方便。另外公路總局為鼓勵按時繳納,並響應減碳環保行動,舉辦相關抽獎活動,針對於指定期限前曾申辦(或新申辦)電子繳款單或委託轉帳代繳者,並於7月開徵期完成繳納或成功扣款者,皆可參加抽獎活動,不須另外登錄,將由公路總局自繳納汽燃費紀錄中自動挑檔符合參加資格者,透過電腦隨機抽選。詳情請上公路總局網站(網址 https://www.thb.gov.tw/)查詢。
承辦單位:企劃及裁罰科 聯絡人:陳芊羽
聯絡電話:04-26912011分機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