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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區監理所第3期視野輔助系統補助規定第一次公告

  • 公告期限:108-12-31 23:00
分類訊息公告
公告日期108-08-01 08:00
公告單位臺中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第一股
內容臺中區監理所第3期視野輔助系統補助規定第一次公告
一、 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08年7月11日電話傳真單辦理。
二、 旨揭補助案申請對象:使用中大型車輛未曾受補助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設備者(不含政府機關及國營單位所屬大型車輛、申請
環保署補助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及107年1月1日新登檢領照之大型車輛),其中市區公車及國道、公路客運等車輛由交通部公
路總局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經費支應。
三、 實施期間:自108年7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四、 受理機關:臺中區監理所、豐原監理站、彰化監理站、南投監理站。本補助案不得跨區申請,請逕向所在地監理機關申請。
五、 本案核撥金額俟行政院核撥後始撥款,申請經費如超過補助數量、期間或總經費時,就不再提供補助,補助數量由受理機關
依分配數及經費進行控管,按申請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之原則。
六、 相關補助規定(草案)、申請表單請自行下載附件參閱(依公路總局正式公告為準)。
七、 申請文件詳如草案(附件1)第八項。
八、 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