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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 109年營業車汽燃費全年減徵50%

  • 公告期限:109-04-30 10:31
分類訊息公告
公告日期109-03-26 10:31
公告單位臺中區監理所-豐原監理站-第五股
內容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持續影響汽車運輸業營運,交通部公路總局修正109年營業車春季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公告,對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之營業車輛,補貼其109年汽車燃料使用費50%;另遊覽車客運業之營業車輛,前為因應觀光相關產業營運衝擊,已自108年冬季(108年10月)起免徵其汽車燃料使用費至109年秋季(109年9月),續於109年冬季 (10月至12月)再補貼汽車燃料使用費50%紓困措施。
豐原監理站表示,針對前述符合補貼資格之運輸業營業用汽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單將以應徵金額50%核徵,並載明當季應繳納金額、政府補貼金額及實際應繳納金額。而原定109年3月開徵109年度營業車春季汽車燃料使用費,延至4月開徵,繳費期限至109年4月30日止,籲請各運輸業者收到繳費單依規定時間繳納。另外針對109年營業車春季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前,?理異動已繳納之車輛,監理機關也將於4月底前主動退還車主50%補貼金額。
此外,交通部並針對受疫情衝擊及影響較大之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補貼109年期車輛牌照稅50%,並已主動洽財政部及各地方政府稅捐稽徵機關完成研商確認補貼作業細節。
豐原監理站站長許國良指出,109年營業車春季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將於3月底陸續寄出,車主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費,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操作以金融活期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此外,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同時節省持單臨櫃繳納時間,車主朋友們可申辦汽燃費「約定轉帳扣繳」或「電子繳款單」線上繳納,環保又便利喔!

承辦單位:豐原監理站 聯絡人:楊永川
聯絡電話:04-2527-4229分機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