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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補貼營業車,109年度汽車燃料使用費減半

  • 公告期限:109-04-30 15:13
分類訊息公告
公告日期109-03-31 15:13
公告單位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第一股
內容新型冠狀病毒傳染性肺炎持續影響,民眾對於搭乘密閉空間的公車、小黃…等大眾運輸多有疑慮,也造成業者經營慘澹,交通部已訂定「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公路總局並辦理109年營業車春季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之修正公告,對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之營業車輛,補貼其109年汽車燃料使用費50%;另遊覽車客運業之營業車輛,前為因應觀光相關產業營運衝擊,已自108年冬季(108年10月)起免徵其汽車燃料使用費至109年9月,續於109年冬季再補貼汽車燃料使用費50%紓困措施。
彰化監理站王顯文站長表示,公路總局針對前述符合補貼資格之運輸業營業用汽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單將以應徵金額50%核徵,且109年度營業車春季汽車燃料使用費,延至4月開徵,繳費期限至109年4月30日止,請各運輸業者收到繳費單依規定時間繳納。另外針對開徵前?理異動已繳納109年度春季汽車燃料使用費之車輛,也將於4月底前主動退還車主50%補貼金額。
監理站指出,營業車春季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繳納通知書將於3月底寄出,繳納管道如下,歡迎車主多加利用:
一、 監理服務網(網址 https://www.mvdis.gov.tw/),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
二、 電話語音轉帳:服務專線412-1111或412-6666;電話號碼6碼地區,請撥41-1111或41-6666,服務代碼均為169# ;以手機撥打請於服務專線前加區域號碼,例如:彰化縣04-4121111。
三、 四大便利商店多媒體機。
四、 金融機構、郵局、各監理所站臨櫃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