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處理中
考照鑑定依據
依據身心障礙者報考汽車及機車駕駛執照處理要點(如連結)辦理,該要點係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六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考照鑑定時間
本所每週三下午2:00~4:00辦理身心障礙考照鑑定。
豐原站每週三上午8:30~11:00辦理身心障礙考照鑑定。
鑑定應備證件
鑑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