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處理中
辦理處所
應到案處所。
分期規定
※請參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注意事項
應備證件
服務電話
註:以上交通違規案件請洽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04-25152535查詢